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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再上调7% 使企业负担增大于减(二)
信息来源:8718企服中心 作者:唐思达 吴伟莲 发布于 2016/6/15 9:47:00 点击量: 3607


 

  【前情回顾】自2016年2月1日以来,一方面宁波市人民政府相继下调了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另一方面,5月1日起,外来务工险统一纳入基本社会保险范畴,2016年度社保费缴费基数下限又提高至2878元,使得企业社保负担增大于减。

 

  5月25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经信委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48号),制定了三项措施以降低企业社保负担:一是在2016年7月下浮基本医疗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二是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5%降为1%(宁波已落实);三是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最长1年。该政策一出,企业便纷纷来电咨询:

 

  ——宁波什么时候实施?我们企业7月份可以减免医疗保险吗?

 

  ——这次减免了1个月,不会年底社保减征就不减了吧?

 

  ——困难企业社保缓缴,具体有什么要求吗?

 

  为此,针对第一项、第三项减负措施的落实情况,8718平台分别向宁波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申报缴费处进行了咨询,对方答复表示:

 

  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宁波市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从2月1日起降低了2个百分点,减免力度已大大超过省里的要求,市人社局已向省人社厅反馈,此次宁波将不下浮。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申报缴费处:近期刚收到文件,关于困难企业社保费缓交究竟操不操作、何时操作?尚需与市局各相关处室沟通商讨,最终操作办法的制定也还需市人社局与财政、地税、经信三部门共同讨论决定,所以政策何时操作还无法明确答复。关于“降本减负35条”中规定的社保费临时性下浮政策,鉴于目前的经济情势应该会继续延续,但因具体政策由省厅制定,还是得以最终文件为准。

 

  “外来务工险取消后,全面社保费一下增加很多,增大于减,希望我们宁波能全面落实省里的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负!”企业满怀期待。

 

  8718平台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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