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宁海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宁海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 李钰 发布于 2016/7/28 9:30:00 点击量: 183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技能攻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弘扬工匠精神,根据宁海县委组织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宁海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宁人社〔2012127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我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创建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规模企业为依托,由我县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绝招绝技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领办,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

 

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2016年工作目标是建设5家县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职责任务

 

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要立足企业、面向行业,承担以下职责与任务:

 

(一)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二)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研究开发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四)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三、申报条件

 

建立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由某一职业(领域)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曾荣获全国技术能手浙江省首席技师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宁波市首席工人 “宁海县优秀高技能人才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具有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担当。所领办的工作室有一支三名以上高技能人才团队。

 

2、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工作办公室,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有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

 

3、所在企业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四、申报和认定

 

(一)县技能大师工作室一般以企业为单位组织申报,也可以校企合作的方式联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和职业技能科。申报材料应包括:

 

1. 宁海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见附件);

 

2. 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宁海县+领办人名字+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 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其中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办的,还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书和事业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 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 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省、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发明专利、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要求提交复印件的需随带原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办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县人力社保局和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审阅材料、现场考察、集中评议、实名表决等程序,择优确定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

 

(三)工作室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授予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并颁发铭牌。

 

五、支持措施

(一)对确定的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给予2万元开办经费补助,用于培训设施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培训等费用。

 

 

(二)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列入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活动资助范围。

 

(三)对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将择优推荐参评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对工作室的技能大师,优先推荐宁海县优秀高技能人才奖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奖浙江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等评选。

 

(五)工作室按规定开展带徒活动,享受相应的以师带徒补贴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申办单位要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技能大师的工作职责,并签署工作合同;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对工作有贡献的技能大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培养技能人才、授艺带徒的技能大师给予一定的报酬。

 

(二)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动态管理和年度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工作室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对考核合格的工作室给予1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撤销并收回牌匾。 

 

(三)各乡镇、街道择优推荐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创建工作,要求申报单位于201672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县人社局就业和职业技能科,联系人:张韵姬,联系电话:59971577QQ号码:284573512

 

附件:宁海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  宁人社[2016] 号.doc

 

2016624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