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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破解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顽疾
信息来源:余姚日报 作者:编辑 董婕 发布于 2016/9/26 9:11:00 点击量: 905


  一方面,急需用地的企业落实不了具体建设用地,另一方面,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迟迟不办理供地手续(下称“批而未供”)。现在起,这样的情况在余姚市不会再出现了。9月24号从余姚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今年余姚市在上报建设用地审批报件时连出两招,破解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顽疾。


  先缴费后报批。今年,余姚市严格实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下称“农转用”)报批地块预收费方案,迫使用地单位在用地报批前,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省级耕地开垦资金费。对于划拨用地,以前是先报“农转用”,等省政府批准后,再办理具体建设用地供地手续,现在把资料分步上报变为同步上报。要求在上报“农转用”报批资料时,一并上报供地资料,并缴纳有关规定费用,促使用地单位在“农转用”报批的同时办理具体建设用地供地手续,用地单位报批土地因此更理性。据统计,截至9月20日,全市上报审批用地1856亩,收取规费2亿余元,全部上交入库。


  供高不供低。结合各乡镇(街道)历年供地情况,根据前5年的供地率决定是否供地,供地率达到或者超过60%的,受理用地申请;供地率不到60%的,除民生工程外,不受理用地申请。等解决供地率低的问题后再受理用地申请。截至目前,今年余姚市已有22个、面积总计135亩的报批项目因上述等原因被退回申请。


  同时,为做好今年的用地报批工作,加快报批速度,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及早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对报批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多次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农转用”报批推进会,明确政策、落实措施、跟踪进度,确保报批材料全部顺利上报。


  “通过这两招的实施,改变个别地方‘重用地指标、轻项目开发建设’的观念,好钢就要用在刀刃上,要把宝贵的建设用地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企业,彻底改变建设用地‘批而未供’、闲置浪费的现象。”余姚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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