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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企业稳岗补贴“红包”2月14日起申领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记者 周琼 通讯员 任社 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7/2/9 9:05:00 点击量: 4252


 

  上一年度,宁波市共有2186家企业享受到了2493万元的稳岗补贴“红包”。据了解,只要企业努力发展,不裁员或少裁员,让职工有稳定的就业岗位,就可以获得稳岗补贴这一政策红包。本月14日起这一“红包”就可以申报,企业主千万别忘了。 
  

  据悉,在申请稳岗补贴时,企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管理运行规范且财务制度健全;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年度未裁员或裁员(不含退休、死亡、入伍、升学)率低于申报年度末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1.5%按1.5%计算)。据悉,2016年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1%,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能拿到红包。 
  

  企业可获得的稳岗补贴金额,为申报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企业可通过登录宁波就业创业网—办事大厅—单位就业登记—宁波市就业管理网上办理系统—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登记,进行网上资格查询及申报。同时,企业还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服务”频道“求职创业”专区内的“企业稳定岗位补贴资格查询”,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初审未通过,但排除自然减员(退休、死亡、入伍、升学)后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或者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在现场申请稳岗补贴时,则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宁波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退休、死亡、入伍、升学人员的证明材料。 
  

  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2016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2月14日至4月13日间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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