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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49个事项 实现一窗服务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记者 张燕 通讯员 余明霞 朱笑仪 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7/3/28 10:07:00 点击量: 1476

 

    3月27日,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以往的公路、港航、道路运输、交通质监等窗口有了统一的名字——“交通运输”窗口。从3月27日起,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只要通过“交通运输”一窗受理就能完成,大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在2月27日宁波市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开承诺“最多跑一次”事项后,宁波市交通委将市本级现有的75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范畴。在这75个项目中,49个正式纳入“一窗受理”,2个招投标事项委托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19个审批事项将随着交通行政体制改革逐步下放至海曙、鄞州、江北三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3个事项实现现场办理,1个事项全程线上办理,1个审批事项取消。为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宁波市交通委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尽可能采取即时办结的方式办理,对于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和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具备条件的一律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除了一排10个整齐的“交通运输”窗口,旁边还分别有一个咨询窗口、出件窗口。在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之前,咨询窗口可以为不清楚的办事者提供咨询接待和办理业务引导。而出件窗口负责出具办理结果的文书、证照和需返还给办事人员资料的现场发放,同时与邮政快递服务进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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