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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质检总局不再指定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
信息来源: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作者:张增 发布于 2017/3/28 13:33:00 点击量: 1599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87号令,根据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为了进一步明确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指定,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1号)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质检总局不予指定检验机构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不再指定进口旧机电装运前检验机构的决定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此举旨在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简政放权。
  

  装运前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检验方式,是检验机构对所有涉及到用户成员方的产品质量、数量、价格、商品分类等进行装运前检验核实的一种措施。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是为了确保进口旧机电产品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性规范的强制性要求,防止旧机电产品进口中的欺诈行为,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利益。
  

  近几年,宁波地区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批次有小幅上涨的趋势。据统计,2016年宁波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约300批次,涉及货值约2600万美元,相比2015年批次和货值均有小幅度提升。此次装运前检验检验市场的开放,对宁波地区相关企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引入竞争机制后,装运前检验机构将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优惠的价格;其次,将有更多的检验机构开展业务,申请检验的企业可以就近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便于合理利用时间、安排船期,节省费用,降低企业成本。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相关企业,不再指定装运前检验机构并不代表取消装运前检验这一程序,企业可自行选择装运前检验公司,但是相关的程序仍要执行。企业在选择装运前检验机构时,要注意选择具备装运前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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