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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4月1日起宁波这41项收费不用交了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7/3/31 10:48:00 点击量: 3649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相关通知,4月1日起,宁波市将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预计全年可为甬企和市民减免4.5亿元。    

 

  具体来看,此次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35项。其中,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等;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3项,包括船舶登记费、卫生检测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检验检测费等。    

 

  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6项。其中,取消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分别是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测费、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和培训费;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登记费(包括婚姻登记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按药物剂型不同,我们每5年要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费超过10万元。这项费用停征后,每年可节省2万元左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海曙区一家制药企业负责人说。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负担,让降费红利真正释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宁波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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