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经信委印发《关于调整和优化行政许可权力事项申报程序的通知》(甬经信审批【2017】55号),对宁波市经信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技改)和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等三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新规定将申报受理地点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改为浙江政务服务网;将企业书面资料由窗口递交改为快递寄送;将批复发放方式由窗口发放改为邮政快递送达企业;并进一步明确了事项申报材料。申报机构只需按规定将资料上传,经审核后即可完成受理工作,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事项办理效率。
下一步,宁波市经信委将继续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逐步完成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优化调整,让企业少跑腿,激发更多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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