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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14条新政力助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试区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7/5/10 9:27:00 点击量: 19340


 

  从5月10日起,国内所有自贸试验区已执行的保险政策,都可以在宁波落地实施了。5月9日,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中国保监会出台14条高含金量新政,助力宁波打造国内一流的保险创新样板城市。

  

  近年来,宁波在保险改革创新方面积极探索,涌现出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电梯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农村保险互助社等一系列全国首创的“宁波经验”。2016年6月,国务院批复宁波成为国内唯一的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金融工作、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安全等指示精神,保监会近日针对宁波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在创新项目试点、法人机构批设、保险资金运用等方面,力推宁波保险创新综试区建设。

  

  在保险创新项目试点方面,保监会支持宁波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政策措施,支持宁波建立地方性、区域性中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支持在宁波建立健康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在大病保险、税优健康保险、个人医疗账户结余购买专属保险等业务领域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共享。

  

  保监会将鼓励各类创新型、专业型、特色型保险法人机构落户试验区,支持宁波发展区域性再保险中心,鼓励为保险业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各类保险科技公司、功能型保险子公司在宁波集聚发展,支持宁波设立保险产品与技术创新孵化基地等平台,支持宁波发展壮大保险专业中介市场。

  

  为了鼓励保险资金支持试验区建设,保监会还支持保险机构在宁波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创新,支持宁波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建立与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制机制。

  

  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保监会14条新政将使宁波率先享受政策“红利”,为保险助力“中国制造2025”、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大的创新舞台和发展空间。

  

  据悉,宁波市下一步将出台保险创新保护、保险人才集聚、保险创新统计指标体系等配套政策体系,全力打造全国保险政策最优、保险创新氛围最好、保险市场环境最佳、保险人才集聚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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