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及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江北区稳增促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北企业减负〔2016 〕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稳增促调专项资金兑现工作,资金兑现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条件
1、注册在江北,且税务登记在江北的企业;
2、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管理规范;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
4、2016年缴纳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基金的企业。(除2016年重点低效闲置用地企业、2016年城乡品质提升各专项涉及整治企业、淘汰类企业、央企、国有企业)。
(二)项目条件
1、支持企业为稳增促调,转型升级而开展的有关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项目。
2、支持企业为拓展市场,提升经营能力而开展的相关项目。
3、支持企业为提高管理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而开展的相关项目。
4、其他为促进企业稳增促调而开展的相关工作。
二、补助内容
1、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2016年1-12月所交的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基金缴纳总额的60%予以补助。
2、本次申请补助款,按照补助总额额度,扣除2016年预兑现补助资金。
3、结算:已预兑现稳增促调专项资金的企业,列入2016年重点低效闲置用地企业名单及2016年城乡品质提升各专项涉及整治未完成企业名单的,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按文件规定向相关企业清算追回预兑现资金。
三、补助申报要求
(一)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网上申报(网址 http://221.136.98.253:7001/jbqc,电话0574-55229893),并将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打印出来,盖章签字后提交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及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及区减负办(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并收集纸质申报材料,定期提交。
(二)申报时间:
补助申报时间自4月28日起至6月10日结束,补助资金分批拨付。
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及区减负办、区发改局要及时与财税部门沟通,做好兑现资金安排,同时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对申报的项目内容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联系人:区减负办 范老师 电话:87668557
赵老师 电话:87667681
区发改局 王老师 电话:55003619
区财政局 卢老师 电话:87388027
中马街道 顾老师 电话:87137497
白沙街道 林老师 电话:87669637
文教街道 陆老师 电话:87201164
林老师 电话:87201163
孔浦街道 宓老师 电话:87621290
甬江街道 叶老师 电话:87633445
庄桥街道 徐老师 电话:83021851
洪塘街道 颜老师 电话:83096366
慈城镇 徐老师 电话:87596789
工业区 林老师 电话:87575926
高新区 陆老师 电话:87646315
江北区减轻企业负担和特困企业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江北区财政局
2017年4月27日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