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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8帮企短评:就业人员不良信息能否有“据”可查?
信息来源:8718信息组 发布于 2013/1/21 0:00:00 点击量: 1832

 

  “在招人难的情况下,总有那么一些人,小偷小摸、莫名其妙工伤、搞坏设备消极怠工、恶意跳槽等,甚至有一小部分人,以到各个企业工作为名到处敲竹杠,太头痛了!”某日用品公司老总向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抱怨,“政府最好建立一个就业人员不良信息库,让我们在招聘员工时查询参考。”和这位老总有同样困惑的企业主不少,他们急切希望政府能帮帮他们。

  9月12日,刘奇市长关注到《企服简报》上企业的反映,专门批示“关于建立就业人员不良信息库,是否可以抑制‘恶意’跳槽等,请人社部门研究。”

  8718首先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认为建立就业人员不良信息库的关键在于界定“不良”的依据,建议可将劳动仲裁情况(如情节、仲裁次数、结果等)作为依据,但同时面临“信息开放”可能侵害个人隐私的问题。


  随后,8718又向宁波市司法局咨询。司法局答复: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建立就业人员不良信息库”进行规范和约束,从国务院法制办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上看,征信机构准入条件较高,并对征信业务开展、保密管理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作了较详尽的规定……

  对于企业的这个呼声,不知何时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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