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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企业参与政府招标采购系列跟踪之六
信息来源:8718信息组 发布于 2013/1/21 0:00:00 点击量: 1517

宁波市交管办:推进地方优质产品和优秀企业进入政府招标采购项目


 

  自今年9月13日宁波市政府出台《关于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决策部署改进政府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来,宁波市优质地方产品和优秀企业在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采购中的中标率明显提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扎实推进《实施办法》具体措施的落实,受到了宁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寿永年和副市长王仁洲的高度肯定。

  寿永年常务副市长鼓励继续抓好《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要求在优质、同价、服务等条件下,鼓励宁波市地方产品进入政府采购项目,培育宁波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王仁洲副市长表扬“这项工作做得很好!”同时要求:同等条件、本地优先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部门都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好服务。 

  下一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将会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和认识,将《实施办法》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继续配合宁波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定期组织召开由《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与优质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生产企业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参加的产需信息对接洽谈会,及时搭建地方企业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专业设计单位的信息交流平台,畅通项目建设中供需双方的信息沟通渠道。
 
  (三)继续做好《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及时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做好落实情况的日常统计工作,对每一个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后《目录》产品和地方企业的中标与否进行统计和分析研究,及时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并定期上报市协调办。

   (四)拟报请宁波市政府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列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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