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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26条新政力促创新转型
信息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于 2013/1/23 0:00:00 点击量: 3256


    在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工业总量超过1.5万亿元之后,宁波再次启动经济发展引擎——市委日前出台26条新政力促创新转型。

  在“过去主要靠出口拉动的发展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的背景下,宁波全市上下希望藉此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坚决摆脱传统发展路径依赖,努力探索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新路子。”

  新政明确2016年要率先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届时,宁波的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4000件,生产性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提高到58%,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总产值达到6000亿元,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两级财政分设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注意到,新政的激励政策“套餐”可圈可点。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发展,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统筹安排20亿元,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实总规模1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各类创投企业发展。

  
建新材料科技城和海洋科技城

  注意到,新政提出创新服务业发展业态和方式——创新商贸、金融、旅游等传统服务业商业模式。今后,宁波市将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网络经济、大宗商品交易、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

  注意到,为加快推进创新集聚区建设,宁波市将着力规划建设“新材料科技城”,增强壮大磁性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和合成新材料等研发能力和产业孵化能力,将使之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科技创新中心和我国重要的原创性新材料产业孵化基地。

  与此同时,宁波市正在筹划海洋科技城。此外,宁波市还将加快建设宁波研发公共服务中心。

  
2016年实现自主培养院士零的突破

  为了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宁波将对入选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个人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

  到2016年,为宁波服务的两院院士超过70人,列入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人才分别达到40人和150人。柔性引进海外专家6000人(次)以上,引进“海外工程师”达到800人以上。到2016年,宁波实现自主培养院士零的突破。

 
 选择重要区域 开展“人才特区”试点

  针对港航物流、创意设计、新材料、海洋高科技等人才紧缺行业,宁波鼓励校企通过基地共建、企业参与教学等方式,联合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每年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2万名。选择重点区域开展“人才特区”试点。

  
鼓励科技人员 以专利入股创办企业

  新政指出,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创业创新服务功能,减少对微观创新活动的干预。

  为此,宁波将探索开展科技型企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争取国家“商事登记”制度试点,原则上取消所有前置审批许可事项,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实收资本备案制,鼓励科技人员以自主科技成果和专利入股创办企业。

  
创新股权质押等融资产品

  此外,宁波市还将开展“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建立政府引导的多元化创业创新风险投融资机制;发挥好5年总规模5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充实总规模1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并建立市县两级联动的科技金融担保风险池,开展科技保险试点。

  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中小科技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产品进行直接融资,创新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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