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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A类和A类企业及时报送材料进行海关年审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发布于 2013/4/17 13:58:37 点击量: 1405

 

    宁波海关提醒,海关AA类、A类管理企业须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注册地海关进行审核,如未及时报送,将被海关降低管理类别并取消各项优惠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对企业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适用差别管理措施。AA类企业需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A类企业需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AA类、A类管理企业如果到期未能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将一律降级为B类企业,企业将失去享受包括担保验放、适用较低查验率等一系列通关优惠的资格。

  截止今年3月底,宁波市现有AA类企业64家,A类企业约2300家。2012年,有15家A类企业因未及时向海关递交资料而被降为B类企业。对此,海关提醒相关企业及时报送材料进行审核,企业可在宁波海关门户网站(ningbo.customs.gov.cn)自行下载《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等表格。
    

    海关服务热线:12360。8718公共服务平台热线:8718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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