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在历经七年通过4轮谈判后,中国与冰岛政府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我国继亚太、东盟、巴基斯坦、智利等区域贸易协定之后,第22个与我国实现区域贸易安排的国家和地区,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诸多领域,包括地热新能源合作等方面。
根据协议规定,冰岛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和水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国向冰岛出口产品总额的99.77%;与此同时,中国对从冰岛进口的7830个税号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占中方自冰岛进口总额的81.56%,其中包括冰岛盛产的水产品。
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宁波地区共向冰岛出口法检产品83批,货值76万美元,出口产品以插头插座、小家电、服装为主,且均为工业品。同时,也从冰岛进口比目鱼等传统优势水产品。中冰自贸协定的正式签署,必将为宁波企业与冰岛的贸易往来带来利好消息,“零关税”效益将为宁波企业开拓冰岛市场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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