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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促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信息来源:海曙区人民政府 作者:编辑:马侃侃 黄豪帅 发布于 2013/4/25 0:00:00 点击量: 2436

    经查阅,今年1月份,海曙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其中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有:

 

    1、电子商务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5000万元、30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8万元、15万元的奖励。

 

    2、电子商务平台年交易首次达到5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3、对年会员会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注册销售收费会员首次突破1000户、2000户、5000户的分别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给予补贴。

 

    4、对荣获国家级表彰的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荣获省或市表彰的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5、对经认定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电信IDC服务,孵化周期原则上为2年,单个企业年度的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6、对新登记设立网上市场的企业(领取省电信IPC许可证和工商市场名称登记证),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工业企业网上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的,按企业拨号注册用户上网信息费和服务器租用费给予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7、对租赁指定商务楼宇用房并新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2年内,给予每平方米50%的物业管理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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