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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盗版软件遭起诉,软件公司获赔百万
——司法全力护航知识产权之著作权保护
信息来源: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编辑 马侃侃 发布于 2013/4/26 0:00:00 点击量: 1573

 

    西门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提供商,是NX系列软件(俗称“UG”软件)等计算机软件作品的著作权人。NX系列软件在世界范围内享有盛誉的软件,主要面向汽车、航空、模具制造业等行业的高端客户。西门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有限公司认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擅自复制、安装、商业使用NX系列软件,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500万元。


    宁波中院经审理,针对计算机软件的特点,及时采取了有效的证据保全措施。经宁波中院多次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判决如下:

 

    1、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另向西门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有限公司购买价值100余万元的NX系列软件,全面实现软件的正版化。

 

    2、西门子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有限公司放弃对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解读】

 

    针对计算机软件易删除等特点,创新、完善了证据保全方式,通过现场清场、随机抽取计算机、连续编号、拍照、拍摄版权信息与复制版权内容相结合的形式,完整地固定了电子证据,为顺利结案打下了基础。

 

   鉴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购买过部分涉案正版软件以及对于使用涉案软件的现实需求,引导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采购原告的正版软件,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均很满意。

 

   此案的处理结果大大提高了整个社会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识,极大地推动企事业单位的软件正版化,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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