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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着力推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工作
信息来源:宁波市经济与信息委员会 作者:编辑 马侃侃 黄豪帅 发布于 2013/4/28 0:00:00 点击量: 2294


    鄞州区为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促进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大力推动区内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质量新鄞州”,先后制定《鄞州区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的实施方案》(鄞政办发〔2013〕87号)、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度鄞州区工业小微企业培育和上规升级工作的通知》(鄞经信〔2013〕74 号)等政策文件,从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引导对象、明确奖励标准、明确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入手,做好“个转企”和工业小微企业“上规升级”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从2013年至2015年的三年时间里,确保鄞州区新增“个转企”1800家,新增工业小微企业发展为规上企业420家、商贸流通业小微企业发展为限上企业500家,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镇乡街道(园区、中心)。

  二是明确引导对象。确定鄞州区“个转企”和“上规升级”的准入条件,将工业小微企业培育和上规升级信息库纳入全省小微企业培育与监测平台和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

  三是明确奖励标准。除鄞州区委、区政府《关于2013年全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13]1号)文件已明确的政策扶持项目外,鄞州区财政从2013年至2015年的三年时间里,每年安排800万元,共计2400万元,用于推进“个转企”和小微企业发展为规(限)上企业工作。对“个转企”的根据上一年会计年度计税销售额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3万元,并产权过户的交易手续费和契税等;对首次达到规上标准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达到限上标准的商贸流通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从2013年至2015年,每年安排200亩专项用地指标,用于优质型、特色型、潜力型工业小微企业发展和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引导这类小微企业转型发展为规上企业。

  四是明确组织保障。鄞州区政府成立了鄞州区长为组长的“鄞州区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与协调。要求工商、经信、商务、统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努力为“个转企”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营造一个便捷高效的转型服务环境,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鄞州区“个转企”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专报,传递信息、交流工作,形成领导重视、全社会关心、个体工商户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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