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姜山工商所在审查辖区内某酿酒企业年检材料时,发现其提供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的有效期限是2013年8月15日,而该公司在企业年检系统里提交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则是2012年8月15日。
原来,该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后,由于场地面积、生产设备等条件有限,且许可证的办理要求又提高了,所以一直无法重新办理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为了保留公司,继续生产销售,该公司负责人想尽办法要通过年检,最终想到工商年检只需提供复印件,于是就动脑筋作假,企图蒙混过关。
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对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将予以查处。
工商部门提醒:
年检系统有数据比对功能,一对就知。那些心存侥幸、变着法子钻空子的行为是行不通的,而且会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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