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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37号)
甬政发(2008)37号号
发布于 2010/4/12 0:00:00 点击量: 23846


  四、主要保障政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要素保障机制

  1.加强规划控制。在国家规划指导下,根据长三角区域联动发展要求,加强全市产业规划控制。完善和细化各类开发区(园区)、城市功能区产业定位,严格按功能性质发展不同类别的产业,有序实施产业转移。制定各类产业基地发展布局规划和建设培育规划,集中资源,重点保障五大重点优势产业、五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需要,大力扶持新兴、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发展。根据产业规划,加强招商引资,引进国际、国内各种优质资源和优势企业。

  2.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推行增加值率标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重点发展国家鼓励类优势产业。实行产业政策和工业建设用地招拍挂制度相结合,招拍挂的工业建设用地向产业基地、重点项目、“补链”项目倾斜。实行更加严格的能效和环保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能效和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其中能够采标的临港高耗能项目必须达到国际行业先进水平。综合运用土地、财税、节能、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政手段,分批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水耗大的落后产能和企业。

  3.推进能源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建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推进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的工作格局。实施节能监察制度,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健全能耗监测体系。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健全节能工作机构,建立科学的节能管理核算体系。加大奖励力度,加强先进节能技术设备的推广、开发,大力培育节能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超出行业能耗平均水平的企业,根据不同情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电价和水价的累进加价、限期停产整改、设备强制淘汰等,加快提高能效水平。加强环境容量控制,探索企业排污权交易制度。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企业、开发区(园区)和城市功能区、镇乡和县(市)、区等不同层次,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推进企业之间的产业对接配套,鼓励废弃物循环利用。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推进园区内的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加强扶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二)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1.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优质创新资源向五大重点优势产业、五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倾斜,积极鼓励引进、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和工艺装备,提升发展优势产业。五大重点优势产业、五大新兴产业的先进技术和工艺设备投资项目,优先列入市工业、科技、信息产业、外经贸等相关主管部门的项目计划。进一步加大鼓励力度,促进企业持续大幅度地增加科技创新投入,争取各类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全国行业先进水平,加快向国际水平迈进,主要行业对引进设备的消化、吸收投入比例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建有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等,根据其上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给予一定的科技经费补助。

  2.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开展绩效评估基础上,整合现行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并逐年加大扶持力度,通过重点支持新兴、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的方法,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产学研资合作、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品牌培育、质量提升、专利开发、标准制订、软件开发及服务外包、节能和清洁生产、高技术产业化、高端生产性服务、高端人才培育和“补链”型企业发展等重点项目,确保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的实现。大力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科研开发机构,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专项资助,资助资金专项用于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工艺设备购置和人才队伍培育等。

  3.大力推进产学研资合作。加大对企业与境内外的高校、科研单位以多种形式共建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对共建研发机构开发的项目,市科技管理部门择优给予补助。鼓励市内外各类高校和科研单位主动走进企业、举办技术项目对接活动等,接受企业委托,定向开展科研攻关、攻克技术难题。定向攻关项目被企业接受后,由市工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情况对相关承担单位给予奖励,市科技主管部门择优予以立项并推荐申报上一级政府科研课题,县(市)、区予以配套资助。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表彰奖励力度,深入实施专利、品牌、标准等自主创新三大战略,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开发和规模化发展。

  4.积极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要求,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改制提供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大力引导企业增强上市意识,着力降低上市改制成本,提高资本扩张和经营能力。鼓励企业建立开放的股权结构,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建立风险投资补偿机制。建立国有风险投资基金,大力引导、鼓励各类风险投资公司加强投资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形成以政府国资风险投资补助为引导、民营风险投资为主体,风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投资进入与退出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

  (三)建立健全创业创新人才保障机制

  1.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家。扩大范围,加大力度,大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实行深造培训和集中轮训相结合,通过EMBA课程、短期进修、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企业家和各类不同层次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国际化水平。到2012年,争取绝大多数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者都得到现代经营管理和相关科技知识一次以上的培训。根据创新业绩,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创新型企业家,营造全社会崇尚创新、企业家竞相创新的社会氛围。

  2.加快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搭建平台,落实政策,大力引进以领军和拔尖人才为重点的各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创造条件,优化服务,着眼于提高创新能力,加强培养管理、经营、工业设计等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积极培育一大批高素质的“实用型、有证书”的各类创新型技能人才,有效推进企业创新团队建设。到2012年,争取全市工业创新型技术和技能人才总数大幅增长,其中实用型技能人才20万人以上,受到职业技能和专项培训的技工30万人以上。

  (四)建立健全创业创新服务保障机制

  1.加快发展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以市研发园区、工业设计创意街区和新兴、优势产业基地等为重点,加强培育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健全创新服务体系。大力培育信用担保、创业辅导、风险投资、检验检测、技术开发、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市场开发、产品设计、管理咨询、行业协会等各类服务机构。鼓励国内外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在甬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市十大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2.建立政府服务评价机制。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把服务企业列入文明机关建设、机关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着力引导各级政府部门牢固树立“真诚服务企业、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服务。

  (五)建立健全联合推进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实施工业“两创”倍增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外经贸局、市质监局、市财税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金融办、市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重大政策举措,编制产业布局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协调相关重大事项等。在市经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各项具体工作。

  2.实施政府荣誉制度。根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紧密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工业“两创”倍增计划评价考核体系。每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地、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发区(园区)和城市功能区、镇乡(街道)、企业和各类公共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对成绩突出的,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3.建立分析预警信息共享平台。由市经委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统计局、市外经贸局、市质监局、市财税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建立工业“两创”倍增计划分析预警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工业企业用地、进出口及贸易壁垒、产业预警等信息共享体系,及时实行工作监控、绩效评估,定期为市领导提供分析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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