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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42号)
甬政发(2009)42号号
发布于 2010/4/12 0:00:00 点击量: 523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根据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全力开拓市场是促调整、保增长的关键,要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通过开拓市场来促调整保增长,重组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坚持以企业开拓市场为主体,以建立对接海内外的现代营销物流体系为根本,以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市场为重点,以完善政务服务、口岸服务、金融服务为保障,以优化商务环境和完善政策体系为支撑,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各类企业自主开拓市场

  各类工贸企业都要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千军万马”积极开发开拓市场保增长。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今明两年整合外贸扶持资金,对企业参加的境外重点展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对企业参加的其他境外展会,展位费给予70%补贴。在统一补贴标准和范围的基础上,由市县两级财政统筹安排。对企业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国内重要展会,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展会费补贴。加快推动企业二、三产分离发展,组建市场化的营销服务机构,提升企业专业化开拓市场的水平。对企业分离设立的市场开发营销类服务业企业,自分离次年起3年内,免征水利基金,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企业50%的补助。大力推动我市企业承接联合国采购业务,引导更多企业获取联合国采购资格和进入产品采购名录,积极参与联合国采购商品招投标,对效果明显的给予一定奖励。

    二、鼓励内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网络,发展大物流集团

  设立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支持本地内外贸企业(包括进出口企业、内贸公司、供销社等)到南昌、武汉、重庆、成都等城市建立直销中心,开设经营网点,开展连锁经营,发展贸易物流大集团。力争年内在国外开设500家以上销售网点、在国内开设1000家以上销售网点的物流企业达到10家,市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市经委分别组织本市系统的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争取销售额达到各300亿元以上,供销社系统在200亿元以上。从今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到南昌、武汉、重庆、成都等国内重点战略合作城市举办“宁波周”活动,为企业拓展市场搭建营销平台。视条件成熟状况,在国内这些重点城市设立有关机构,负责宁波与重点城市之间的战略合作及宁波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的相关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我市大型骨干企业现有国内市场营销网络资源,拓展国内市场,扩大宁波产品的销售。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启动“乡镇商贸中心”工程,市财政在商贸、供销专项资金中安排1200万元,用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连锁经营和村级服务社建设。

    三、鼓励内外贸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

    支持我市进出口企业、内贸企业和供销社等“走出去”到国外设立营销网点、直销基地和交易中心,建设具有自主性国际营销网络的跨国现代物流大集团。对在与我国有货币互换或与中资银行开展人民币结算的国家和地区拓展市场的,给予重点支持。继续保持和加大财政对境外重点城市开展“宁波周”活动的支持力度。今年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企业联合设立境外专业营销网络,借助驻外经贸联络处、商会、企业等机构力量,为我市中小企业拓展境外销售服务。今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电子商务的试点,重点鼓励建设和完善集产品展示、信息发布、商品交易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物流大集团,具体由市现代物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财政局、信息产业局、贸易局、外经贸局、市经委等研究落实。积极鼓励和引导外贸企业参加外销产品内销活动,逐步建立国内直接营销、网络营销等内销服务网络和物流体系。

    四、鼓励设立具有独立营销体系的物流龙头企业销售其他企业的商品

  对已设有国内外营销网络的大企业,要鼓励其营销体系独立设置,专业发展成为现代物流的龙头企业。对这类独立发展的现代物流的龙头企业,根据其销售其他企业商品的实绩,给予重点政策的扶持。今年起连续3年每年由市财政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总部在宁波、对外建立有国内外销售网点、年度营销实绩综合排名前20位的现代贸易物流大集团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和表彰奖励。对企业依托自有营销网络带动本地其他企业产品销售的,按其销售比例予以一定的奖励。对这些重点贸易营销企业,各县(市)区国资可适当参股,政府性担保公司优先予以信贷担保,并优先给予财政性资金贷款贴息、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五、鼓励联合组建为区域特色经济中小企业服务的贸易物流大集团


  各县(市)区要牵头组建并重点扶持一二个为块状经济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营销网络服务的股份制物流集团,鼓励文具、模具、家电、服装等具有区域特色经济优势的块状经济组建大型贸易物流大集团。在国内建立营销网络,网点和销售中小企业商品达到一定规模的,3年内按其新增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由各地财政给予补助。慈溪等地要充分利用家电下乡等国家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的有利时机,指定专人负责牵头协调,支持家电企业联合组建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的股份公司,积极扩大进入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目录的实际销售份额。对重点营销服务企业增量达到一定条件的,3年内,其对地方财政贡献比上年增长15%—30%以上部分,分别给予50%—70%的奖励。支持营销公司和物流企业推进电子化进程,把建立直销窗口和营销网络、网上交易和网下交易有机结合起来,打造产品的物流配送、门店管理、售后服务一体化的电子商务平台。

  六、鼓励国内外企业来甬设立采购基地扩大地产品销售

  利用东部新城的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国际金融服务中心、梅山保税港区、鄞州南部商务区等商务产业基地和园区,分别制订优惠政策,给予租房房租优惠、购房价格优惠或补贴和地方财政扶持等方式的支持,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贸易物流企业、运输物流企业、会展企业、企业商务办事处、金融机构等,打造国内外商务物流企业集聚的“洼地”和商务物流企业创业发展的“福地”,提升宁波内外贸易开拓市场的能力,进行联合采购贸易活动。符合引进市外大型服务业机构条件的,给予200万元—60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并享受其他优惠政策。利用贸易类商务基地(园区)引进大型采购企业来甬设点、设分公司和贸易机构。加强东部新城、鄞州南部商务区、北仑集装箱海铁联运枢纽、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枢纽、栎社机场国际保税物流园区、第四方物流平台等城市商务产业基地的建设和招商工作,各产业基地(园区)要制定统一的招商引贸政策,联合建立专门招商机构,强化引进外地大型采购和营销机构的工作。利用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吸引各类国内外展会和优秀会展企业。对以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为注册地并举办进出口临时展或常年展的外地企业,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符合条件的新办展会可申请展会资金资助,促进国内外大型采购企业来甬对接采购。对在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举办,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境外参展企业展览面积占总面积60%以上的环保设备、医疗器械、电子自动化生产装备等进口贸易展会,每个展会给予120万元—200万元的资助。推进国内腹地城市异地合办展会,促进宁波产品进入外地市场,促进外地出口商品在宁波出口促销。引导我市内外贸企业与国内外大型采购集团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发展双向代理,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积极研究扶持处于成长期的优秀展会和对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有直接作用的新办展会、节庆活动、会议论坛的新办法。

  七、鼓励发展现代运输物流业,为促进国内外贸易物流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在港口发展专项资金和港口建设费中安排宁波港航发展资金,用于扶持海铁联运。对每条新开通省内外至宁波港铁路港站到发的并通过宁波港海铁中转的铁路“五定”班列或直达专列,3年内按照该班列或专列在宁波港铁路港站实际到发的集装箱重箱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省内每标准箱300元,省外每标准箱500元。支持镇海液体化工市场、余姚塑料制品市场等到内地城市设立联办的分市场,形成以宁波作为市场总部基地的市场物流体系。加快第四方运输物流市场的发展,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第四方运输物流市场交易,对在网上市场交易额达到一定数量的会员企业,按规定给予补贴,并在企业融资、业务推广、运政管理、人才培养、特许经营等方面予以优惠。做大做强跨市、跨省、跨国的商贸企业和运输物流企业,对于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的先进物流企业,按照一定标准予以奖励。加快培育物流市场专业人才,今明两年在全市招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推荐到现代物流企业及商务物流产业基地工作。


  八、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营销的信贷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给予信贷,支持企业履行订单、开拓市场。优先保障具有国内外营销网络的现代物流大集团的信贷,支持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引导金融机构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确保小企业贷款2009年增幅高于全部贷款总量增幅。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简化到期转贷手续。加快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试点,探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鼓励县(市)区与金融机构合作发展中小企业特别委托贷款业务。增加安排信保补贴5000万元专项资金,扩大财政信保资金享受范围,对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50%的保费补贴。积极创新出口信用保险投保方式,鼓励企业集体打包投保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由县市两级财政统筹安排。

  九、鼓励企业开发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和业务

  发挥科技创新各类专项资金的作用,加快以开发市场为目标的产品创新,调整企业产品结构,积极开发市场。企业投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税务部门按国家的规定切实落实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今年起连续4年每年在工业“两创”倍增计划专项资金中安排2400万元,奖励创业创新示范企业开展创业创新活动。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加快制定实施产业调整振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企业与国家产业振兴规划的项目和产品对接。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和中小企业联动成长计划,提高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鼓励企业发展服务外包,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国际国内资质认证,支持高端服务外包企业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对年高端服务外包业务额前10名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充分发挥政府及国有投资的作用,鼓励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采购宁波的产品、材料、装备和服务

  基于提供方便和优质的售后服务的要求,鼓励政府类、国有资产投资类项目在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选用本地产品,包括材料、工程建设、设计、装备、软件、各种服务等,扩大宁波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产品市场和服务市场,外地企业在宁波注册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应一视同仁。具体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经委、金融办、监察局等部门制定操作办法。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的工作举措。市政府分别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稳定外贸和拓展国内市场两个领导小组,其中稳定外贸领导小组由市外经贸局牵头、拓展国内市场领导小组由市经合办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经委、贸易局、交通局、口岸打私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市会展办、物流办、金融办、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围绕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构建营销网络体系等出台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要结合开展“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实际难题;要强化目标责任分解落实,明确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到位,把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和表彰奖励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的浓厚氛围。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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