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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甬党[2010]14号)
甬党(2010)14号号
发布于 2010/10/22 0:00:00 点击量: 65159


    四、加快推进智慧产业基地建设

    (一)建设是网络数据基地。进一步提升政府数据中心、互联网交换中心和数据容灾中心的建设水平,加快培育和建设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智慧城市感知计算服务平台,引进移动通信数据中心、金融数据处理中心、国际物流数据处理中心、重点产品和资源数据中心、市民健康数据中心、空间资源中心等一批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数据中心项目,大力推动国家电信、广电运营商和本地企业合作建立云计算中心,形成海量数据收集、保存、通行、分类挖掘利用能力和云计算处理能力,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二)建设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宁波国家高新区软件研发与创新基地,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市级各类开发区、功能区和县(市)区建设应用软件设计开发产业基地、创新基地、推广和服务基地,重点在智慧城市十大智慧应用系统软件、行业应用软件、集成电路、嵌入式软件以及动漫新媒体等领域形成规模。充分发挥浙江大学宁波软件学院、宁波软件园、鄞州科创中心、和丰创意广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外包学院)等平台的作用,推动产学研合作。依托产业基地和平台,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具备较大规模和较强创新能力的软件企业,吸引世界IT百强及国内大型软件公司在园区落户或设立研发中心。

    (三)建设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基地。加快制造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提升发展一批智能家电、智能电表、数控设备等设计制造企业。推进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发展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装备、信息传感装备、智能交通装备、智能工业控制装备、智能环保指标、智能光电显示技术装备、智能健康医疗装备、智能供水供气装备和智能电网装备等新兴制造产业群。加大与国家科研机构和重点院校合作力度,共建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设计基地,引进一批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科研机构,争取在网络应用装备设计和制造产业发展上有大的突破。

    (四)建设智慧服务业示范推广基地。推动服务业传统企业创新经营、管理和服务模式,向智能化转型。重点培育和提升现代物流、工业设计、高端商务、现代金融、现代商贸、服务外包、旅游休闲、文化创意、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发展。依托各县(市)区的规划和现有基础,注重各自特色和优势的培育,争取在每个重点服务行业培育一个智慧服务产业示范推广集聚区,引进和培育一批信息化程度高、管理精细、服务高效、特色明显、具有较强行业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企业。

    (五)建设智慧农业示范推广基地。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重点依托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以及各县(市)区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都市农业园区和节水农业基地,大力推广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农业专家咨询服务系统和农业电子商务,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市场营销的科学化和智能化。通过提升、培育和引进等多种途径,集聚一批智慧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现代农业的整体发展。

    (六)建设智慧企业总部基地。注重特色,加强规划,着力创造优良的环境,抓好总部基地建设。选择信息化基础较好的总部企业,建立跨区域的现代研发、先进制造和营销体系。鼓励总体实力较强、管理基础较好的装备制造、石化、新材料、纺织服装、文具模具等传统型总部企业,加快智慧技术在研发、制造、管理和营销等环节的应用。加强对外合作,着力引进一批智慧型的企业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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