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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甬党[2010]14号)
甬党(2010)14号号
发布于 2010/10/22 0:00:00 点击量: 65203


    五、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一)构建泛在化的信息网络。加快物联网试点推广,推进光纤到户、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开展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试点,努力构建“随时随地随需”、统一高效的泛在网络。

    (二)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进一步加快数字电视网络整合改造,积极推进互联网、电信网和广电网“三网”融合,促进业务运营相互准入、对等开放、合理竞争。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展“三网融合”和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试点,创新模式,探索经验,逐步推广。

    (三)加强信息安全基础建设。加强立法和执法工作,强化互联网安全管理,建立上网身份认证(实名)制,规范互联网运营商和联网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职责。全面落实“三网融合”新技术、新应用的专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完善与安全同步实施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重要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数字认证、信息安全等级测评等工作机制,建立重要数据容灾中心,掌握信息安全主动权,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

    六、加快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一)大力推进基础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强化投资管理体制创新,加快政府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平台、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各类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提供基础支撑。加强资源整合,进一步推进法人、人口、自然资源、空间地理和宏观经济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创新资源、人才资源、文化资源、社会信用、城市管理、文件档案等综合数据库建设,加强教育科研、社会保障、司法执法、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土地、气象、水利、住房、交通等专业数据库建设,为智慧应用系统建设提供丰富、准确、及时更新的信息资源。

    (二)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交换机制。加快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多层次、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机制,推进信息由单一系统共享向多系统共享的转变。市和县(市)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中心(平台)和相关制度建设。

    (三)加快培育信息资源市场。研究建立信息资源的产权制度,推动政府部门以非政务性服务外包、政府采购等方式从市场获取高质量、低成本的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公众和其他组织开展公益性或商业性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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