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发局(发改局、科工局):
现将《宁波市设计主导型工业示范企业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
宁波市设计主导型工业示范企业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
为加快我市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37号)和《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9〕121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格条件
(一)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重点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
(二)在宁波市辖范围内注册独立法人的工业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
(三)在申报及考核期内实现盈利;
(四)在申报的前两年内无重大的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二、认定条件
(一)家电类:
1、必备条件
(1)上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拥有自主品牌,产品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个性化设计、制造、服务能力;
(2)近2年的销售收入和利税平均增长率高于10%;
(3)后3年的倍增发展目标与措施切实可行。
2、基本条件
设计主导型示范企业还需要具备下以条件中的4项以上:
(1)产品以个性化设计为主,多品种、小批量,近两年每年平均设计并投放市场的新产品20项以上,新产品产值率20%以上;
(2)企业建立研发设计机构,并具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软硬件配套设施,运作管理规范,研发设计人员20人以上;
(3)研发设计投入500万元/年(参照国家鼓励企业技术开发费投入的方法计算);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品牌产品,设计水平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拥有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20项以上授权外观设计专利,并用于企业主导产品生产;
(5)近二年拥有1项以上国家级(含国家级行业组织)工业设计获奖产品。
(二)专用装备类(模具、医疗器械等)
1、必备条件
(1)上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拥有自主品牌,产品居国内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个性化设计、制造、服务能力;
(2)近2年的销售收入和利税平均增长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3)后3年的倍增发展目标与措施切实可行。
2、基本条件
设计主导型示范企业还需要具备下以条件中的4项以上:
(1)产品以个性化设计为主,单件或多品种、小批量,产品平均价格不低于10万元/件(套);
(2)企业建立研发设计机构,并具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软硬件配套设施,运作管理规范,研发设计人员20人以上;
(3)研发设计投入300万元/年(参照国家鼓励企业技术开发费投入的方法计算);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品牌产品,设计水平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拥有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10项以上授权外观设计专利,并用于企业主导产品生产;
(5)近2年开发的工业新产品列入市级试(投)产计划5项以上,且新产品产值率平均在20%以上
(6)近3年拥有1项以上国家级(含国家级行业组织)工业设计获奖产品。
(三)时装类(女装):
1、必备条件
(1)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拥有自主品牌,产品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个性化设计、生产、服务能力;
(2)近2年的销售收入和利税平均增长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3)后3年的倍增发展目标与措施切实可行。
2、基本条件
设计主导型示范企业还需要具备下以条件中的3项以上:
(1)产品以个性化设计为主,多品种、小批量,近两年每年平均设计并投放市场的新款300项以上,新产品产值率30%以上;
(2)企业建立设计中心(或设计室),并具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软硬件配套设施,运作管理规范,设计人员20人以上;
(3)设计投入300万元/年(参照国家鼓励企业技术开发费投入的方法计算);
(4)省外品牌专卖店30家以上。
(四)文具类:
1、必备条件
(1)上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拥有自主品牌,产品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个性化设计、制造、服务能力;
(2)近2年的销售收入和利税平均增长率高于10%;
(3)后3年的倍增发展目标与措施切实可行。
2、基本条件
设计主导型示范企业还需要具备下以条件中的4项以上:
(1)产品以个性化设计为主,多品种、多款式,近两年每年平均设计并投放市场的新品种300项以上,新产品产值率30%以上;
(2)企业建立研发设计机构,并具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软硬件配套设施,运作管理规范,研发设计人员20人以上;
(3)研发设计投入300万元/年(参照国家鼓励企业技术开发费投入计算);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品牌产品,设计水平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拥有1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20项以上授权外观设计专利,并用于企业主导产品生产;
(5)近二年拥有1项以上国家级(含国家级行业组织)工业设计获奖产品。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