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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浙江省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9号)
浙政办发(2011)19号号
发布于 2011/4/13 10:15:57 点击量: 9526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发改委牵头制订的《浙江省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2011年度实施计划》已经浙江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2011年全省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三个千亿”工程)计划投资1960亿元,推进实施项目170项。其中,千亿基础网络工程计划投资1240亿元,推进实施78个项目;千亿惠民安康工程计划投资468亿元,推进实施42个项目;千亿产业提升工程计划投资252亿元,推进实施50个项目。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为重点,着力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加快构建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公共服务、现代产业三大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安排原则

  (一)注重基础性。充分发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支撑作用,按照“结构优化、效益综合、空间均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基础建设领域的投入,着力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二)注重公共性。充分发挥重大民生项目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促进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三)注重导向性。充分发挥重大产业项目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带动作用,围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现代化以及海洋经济建设等重点,以产业大项目引领产业大升级,努力形成“三二一”结构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注重连续性。按照项目滚动实施的要求,有序安排年度项目、年度投资额度和实施进度,着力保持重大项目投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中央扩大内需重点在建和续建项目顺利完成并发挥效益。

  三、计划目标

  千亿基础网络工程。以轨道交通和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为重点,加快实施综合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四大网络工程”,不断提高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计划推进建设高速铁路800公里,高速公路里程460公里,国省道改造140公里,加快城市轨道交通、机场建设、航道改造整治;建设成品油长输管线800公里、天然气输气管线335公里;建成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976公里,变电容量964万千伏安;围垦工程完成圈围面积15万亩;推行光进铜退,协同发展有线、无线宽带,深化3G网络覆盖水平。

  千亿惠民安康工程。围绕民生保障和“富民惠民十大工程”启动实施,着力抓好强塘固房、社会事业、保障住房、节能减排和环保生态、帮扶致富、防灾减灾等工程建设,加快建设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计划加固海塘140公里、干堤50公里,除险加固水库200座以上,完成4.2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新建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50万平方米;建设高等学校新校区40万平方米;建设农村联网公路1000公里,完成1000公里农村河道综合整治,解决135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困难群众异地搬迁6.65万人;新增各类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数1.8万张;建设1000公里污水配套管网,建成50个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1800公里公路临水临崖安全设施。

  千亿产业提升工程。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着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等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效生态农业等一大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

  四、工作重点

  一是抓好领导、协调和管理三职责,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按照“专项专题、分层分类”原则,进一步健全综合协调、专题协调、日常协调等三个层面的协调机制,积极发挥重点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推进作用,合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铁路、高速公路、输电线路、长输管线等线型重大项目,在征迁政策、工作计划、建设进度等方面加大协调力度,着力解决征地拆迁难题。高度重视政策处理工作,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法定程序、补偿政策、群众工作“三到位”。

  二是抓好前期、实施、监督三环节,加大项目推进力度。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按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提出的分工和时间要求,加强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等前置材料的组织和报送等工作,尽可能加快项目进度。注重招标投标、资金拨付和施工管理“三规范”,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正确处理好重大项目建设速度、经济效益与质量安全的关系,力争创造更多精品工程。健全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项目稽查工作。完善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的监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健全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机制,联合构建与重大项目建设相适应的惩防体系,把重大项目打造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三是抓好土地、资金、环境三要素,加大资源保障力度。努力争取国家对重大建设项目土地指标的支持,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用好省内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用地指标,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和近海滩涂,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加强项目集约用地,着力解决部分地方因用地规划和占补平衡等造成项目落地难的问题。积极争取各类国家资金,争取国家企业债券发行额度,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实施;督促各地、各部门统筹安排各类专项资金,落实中央和省重大项目配套资金;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对接,充分发挥金融部门融资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积极助推政府投资项目与民间投资有效对接。着重保证重点建设所需的环境容量,同时严把环保节能关,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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