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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号
发布于 2011/7/4 12:23:12 点击量: 313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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