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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甬党(2010)6 号)
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甬党(2010)6 号号
发布于 2011/8/19 3:13:17 点击量: 19216


    (三)推动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加强新领域的技术研发,强化创新孵化功能,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增强新兴产业竞争力。


    1. 加快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海洋高技术、高精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态环保、生命健康和农业科技等领域,选择关键核心技术,加大支持力度进行重点突破。在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领域,重点实现高分子材料、太阳能光热利用、半导体照明、风力发电装备等技术的创新突破;在海洋高技术、高精装备制造领域,重点实现数控装备、大中型石化与输变电成套设备、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设备、船舶专用设备、精密检测与模具、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生物产业等技术的创新突破;在电子信息领域,重点实现网络智能、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与行业应用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物联网、数字动漫与创意等技术的创新突破;在农业科技领域,重点实现优质种苗培育、畜禽高效养殖、农产品保鲜加工等技术的创新突破;在生态环保、生命健康领域,重点实现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环境安全与综合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食品安全保障、生物药物等技术的创新突破。通过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创新突破,尽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

    2. 大力引进新兴产业技术研发中心。以央企、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为重点,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积极引进一批研发机构。大力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联合建立研发总部,对企业在宁波工业技术研究院、宁波研发园区等建立企业或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和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分别给予较大力度的配套资金支持。对研发实效明显、产业化成果显著的研发总部,给予政策优惠。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新兴产业发展定位,深化与大型企业的战略性合作,着重在研发总部建设上取得突破。

    3. 扶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完善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创业,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大学生领办和创办科技型企业,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切实抓好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企业技术开发费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实行市级科技型企业认定制度,经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企业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新增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补助。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提高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在市级年度重大工程项目计划中的比重。加大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结合,开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充分发挥各类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的融资保障作用。鼓励和支持在行业、领域中有一定规模,具备一定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建立新兴产业研发机构,对以企业为主体建立的产业研究院,给予财政科技经费重点支持。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重点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参股投资科技人员领办的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研发园区、和丰创意广场等科技园区和科技产业基地对科技创新和发展新兴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支撑作用。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企业产业基地内孵化企业3年内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新增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补助给孵化器管理机构。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建立产权清晰、管理规范、机制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更多企业通过上市做大做强,打造一批百亿级旗舰型大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超过30%。

    (四)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完善科技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化运营的机制优势,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培育经营企业化、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运行规范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服务业体系,构建技术与人才、创新与环境相协调的科技服务业发展运营环境。

    1.发展信息网络技术服务业。加快互联网技术和软件技术在商贸、物流、金融、旅游、文化、公共服务、农业生产经营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积极运用管理工程技术软件和电子网络数据服务,推进生产流程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支撑智能型企业和总部型企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打造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争创全国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示范城市。完善电子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推进第四方物流平台建设,着力构筑新一代物联网。积极构建网络贸易、物流结算平台,扩大网上旅游、文化、教育、娱乐、体育、培训等消费的规模。积极培育数字内容服务,推进动漫、设计、演艺等创意产业发展。完善电子支付和结算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提升网上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市民卡工程建设,加快市民卡在交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进城市管理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完善电子政务系统,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加强自动控制等技术在农田基本建设、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2.发展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业。围绕节能环保重点领域,健全节能环保评估审查、审计认证、清洁生产、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节能环保技术转让、咨询、设计、检测、培训等活动。鼓励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为中小企业、公共机构实施节能诊断、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清洁生产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在节能管理、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对设在我市的海内外企业化运作的上规模、有实力的节能环保中介服务企业,3年内其实现的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新增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补助。

    3. 发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业。引进、培育和壮大一批与宁波重点产业关联紧密的企业化运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加快建设若干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积极推进制造业和农业检测、食品药品检测、安全生产检测等公共检测业务的服务外包。积极扶持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壮大,对企业化运作的新获得国家级头衔的检验检测机构或分支机构,政府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化运作的获得国际级头衔的或国际互认的检验检测机构,政府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培育的上规模、有实力、企业化运作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装备配置、建设用房等方面的财政补助。积极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机制创新和“科研、检测、标准和国际互认”四位一体功能的发展,不断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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