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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已废止)宁波市经委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中小[2008]170号)
甬经中小(2008)170号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经信委 发布于
2011/8/20 4:07:00 点击量:
29209
附表一:
20XX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实收资本 | 其 中 | 政府出资 | |
企业出资 | |||
个人出资 | |||
当年度累计担保总额 | 当年度末在保责任余额 | ||
当年度符合条件日平均担保责任余额 | 当年度政策重点扶持的日均担保责任余额 | ||
县(市)、区经发局、发改局(经贸局)、市属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财政 |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经委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审核意见 | ||
(盖章)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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