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发改局、科工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决定设立宁波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创新)专项补助资金,并制定本办法。现将《宁波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创新)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市经信委: 洪 涛 电话:87186432
市财政局: 楼小尘 电话:87188173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