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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政府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慈政发[2011]64号)
慈政发(2011)64号号
发布于 2011/11/23 2:22:04 点击量: 12237


    二、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

  (一)加大政策支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12月内缓缴中小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职教经费三个月,对经营困难、符合转型升级的中小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给予缓缴三个月税款。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已经出台的企业财政扶助政策,要加快兑现速度,能提前兑现的提前兑现,能部分兑现的部分先兑现,能预兑现的做到抓紧兑现。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三年内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二)优化金融服务,加大信贷资金的保障力度。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扩大企业的资金供应量,千方百计向上级行争取贷款规模,确保实现全年新增本外币贷款200亿元的目标;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确保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速;对企业贷款做到不抽贷、不压贷,对涉及多家银行贷款的企业,银行间要做到同进同退,不得先行单独抽贷;对中小企业实施优惠利率政策,在利率计取上能不上浮的坚决不上浮,新发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不得强制贷款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不得变相收取企业手续费,同时要坚决禁止存贷款挂钩,真正做到减轻企业财务负担。完善对金融机构考核机制和办法,加大考核奖励力度,2011年度市财政临时性增加200万元奖励资金重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市外资金引进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三)拓展融资渠道,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资产转让、代理贷款等业务引入外部资金;积极做好无担保、无抵押的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扩面增量工作,增量规模达到宁波全大市领先水平;继续推广提升企业产业链融资等创新产品,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拓宽中小企业资产抵质押范围,盘活存量资产。各牵头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银行要加快发行速度,落实有效措施,争取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尽快发行。着力引进设立创投公司,做大创投公司总量规模,为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加快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节奏,争取在2012年度以前全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0家以上,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

  (四)拓建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财政扶持力度,2011年度对担保公司的财政扶持资金由1200万元增加到1800万元,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金融服务功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抵押难、担保难问题。加快发挥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根据运作情况,适时将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规模扩至4亿元。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银企洽谈机制,及时落实企业的资金需求。市财政从2011年起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由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市财政每年继续安排3000万元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充分利用国资公司平台作用,向政策性银行争取更多的资金规模,加快已签约的5亿元国开行统贷资金向中小企业的投放速度。有条件的镇(街道)商会可参照市政府应急专项资金的运作模式,联合商会企业组建镇级应急专项资金,为企业解决转贷困难。研究出台民间财富管理中心试点办法,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民间资金投资难问题。

  (五)健全预警机制,防范企业资金风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及时组织力量,对辖内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走访,深入了解企业运行情况,对企业资金链风险进行风险排查,做到早排查、早预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各自管辖范围的企业风险处置和维护稳定的工作,对出现资金临时性困难的企业,应积极协调相关贷款银行,帮助企业解决抵押和担保的困难;对已经出现风险的企业,要及早介入,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化解;鼓励支持辖内企业开展自救互救、抱团发展;加强预警信息的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市干部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房产公司等非法集资高危行业的检查和管理,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引导民间资本通过规范运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各地要加强对金融、投资等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民间借贷的防范意识。加大对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法院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以放高利贷为生的黑恶势力和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强化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有效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客观宣传的力度,做好重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报道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金融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案例,引导企业树立发展信心,履行社会责任。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和完善舆论应急预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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