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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政府关于保增促调推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仑政[2011]94号)
仑政(2011)94号号
发布于 2011/11/23 11:21:02 点击量: 30370


    二、完善扶持机制,提升发展活力

  (三)加强产业发展政策扶持。落实和完善区级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扶持科技型、成长型、创业型企业发展。区财政从2012年起三年内每年安排1000万元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品牌建设、信用担保、人才引进、创业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另行制定。

  (四)实施创业创新助推工程。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利用闲置商务楼宇和工业厂房等改造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在产业功能区规划建设一批适宜小微企业的标准化多层厂房。大力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增强经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和关键技术、产品的技术改造,促进一批中小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搭建一批满足中小企业需要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中小企业技术服务平台,其所取得的技术转让、开发和与之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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