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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政府关于保增促调推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仑政[2011]94号)
仑政(2011)94号号
发布于 2011/11/23 11:21:02 点击量: 30372


    八、优化政府服务,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十二)健全预警应急体系。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跟踪区域经济指标运行态势,保持高度警惕,防止经济大起大落。区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要加大企业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关注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情况,及时掌握困难企业情况。抓紧建立完善区和街道、乡镇分级、联动的困难企业应急处理机制。成立区困难企业应急帮扶工作小组,由区发改局(经信局)、经发局(服务业发展局)、统计局、财政局、地税局、工商分局、人力社保局、金融办、人行开发区支行、市银监局开发区办事处、法院、公安分局等单位组成,分管区长任组长,制定完善相关处理预案,及时发现企业异动状况,提前介入,积极防范潜在风险,维护区域经济运行和社会民生稳定。各街道、乡镇都要成立相应小组,按照属地原则,动态掌握辖区内企业运行情况,切实发挥主要作用,做好困难企业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二十三)形成服务企业合力。大力组织开展“走进企业、破难促调”专项活动,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和部门联系企业制度,深入企业,宣传和落实各级各类政策措施,积极破解企业实际困难,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区各有关部门要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积极做好审批、验收、日常管理等工作。街道、乡镇要发挥基层作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走访,优化企业日常服务。区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依托各自优势,主动了解企业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意见和建议。完善企业交流和培训平台,分类、分主题地举办各种形式的企业家培训会、企业家沙龙,为区域内企业和企业家提供学习、交流、对接的平台。充分利用“86871871”帮企业热线和“81890”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企业难题流转处理系统,拓展服务内容,提升响应能力和速度,强化监察督查,提高服务企业实效。

  (二十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优先保障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符合产业导向的产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调查现有土地使用情况,组织闲置用地清理,对因企业原因造成闲置超过两年的,由国土资源部门报区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鼓励企业依法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积极开展低产田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实现集约、节约用地。稳步推进土地整理,做好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项目用地报批供应手续,加快土地供应进度。

  (二十五)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完善人才鼓励政策,重视人才引进,着力解决外来人才在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积极搭建企业用工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区外人力资源招聘活动,畅通人力资源引进渠道,缓解劳动用工制约。开展各种不同层次的培训,支持各类职业(技工)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升企业员工职业技能、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经营者管理能力。引导广大企业建立健全平等有效的内部协商机制,有效引导劳动者依法和理性维权。加强劳动仲裁调处,化解群体性、突发性劳资纠纷,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二十六)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政策宣传和解读专栏,做好各级政策和精神的宣讲,使广大企业充分了解政策、用好用足政策。深入宣传报道,发掘一批创业创新、自我解困、逆势而上的企业典型,为其它企业提供解困突围的经验,激励企业,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合力应对困境、加快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及时澄清虚假、不良谣传,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舆论应急预案,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

  本意见中,中小微企业界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意见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公室,纪委,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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