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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政府关于保增长促转型推进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27号)
宁政发(2011)27号号
发布于 2011/12/11 3:51:32 点击量: 23804


    九、加大新兴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县财政安排3000万元,设立宁海县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和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团队进入我县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大中小微企业的培育,设立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产业集聚、信用担保、创业基地、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十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

    落实总部经济优惠政策,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目标,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发展成为资本运营型、科技导向型、文化创意型、规模经济型或综合集团型总部企业,大力发展创新研发、集成制造、系统销售、售后服务“四位一体”的企业总部和总部经济基地,2011、2012年每年安排200万元产业链培育专项资金。积极推动二三产业分离和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我县产业链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的高端延伸,向集约集聚发展转变。

宁海中小微企业保增促转21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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