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行宁波中支关于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甬银发[2011]134号)
甬银发(2011)134号号
发布于 2012/2/9 11:33:23 点击量: 19157


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宁波(市)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宁波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宁波分行,省农信联社宁波办,各外资银行宁波分行,昆仑信托公司、宁波港财务公司、华融租赁宁波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浙江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努力提升对中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支持我市中小微型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杭银发〔2011〕233号),现结合宁波辖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多措并举,切实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

    (一)努力增加中小微型企业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当前金融支持中小微型企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信心,打破融资瓶颈制约,主动了解企业资金需求特点,加强银企对接,切实增加对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同时,要发挥金融生态模范城市的基础优势,积极与总行沟通汇报,尽力向总行争取政策倾斜,合理摆布信贷资金,在全年信贷盘子内单列中小微型企业信贷计划,扩大中小微型企业信贷资金总量,确保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比重逐步提高,确保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二)积极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杠杆作用。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支行要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工具的导向作用,将再贷款、再贴现指标全部用于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同时,人民银行将运用优惠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