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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宁波中支关于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甬银发[2011]134号)
甬银发(2011)134号号
发布于 2012/2/9 11:33:23 点击量: 19156


    五、严格规范信贷资金流向,努力保障区域金融稳定

    (十三)严格规范信贷资金流向。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信贷管理和风控制度建设,严格信贷审批和贷后管理,强化信贷资金流向及用途的合规性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真正用于实体经济。加强信贷资金流向监测,保障企业资金链正常运转,防止信贷资金移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十四)持续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要树立大局观,防止因盲目收贷导致风险扩散,对于出现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与企业共克时艰,避免企业资金风险传递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加强对金融风险问题的研究分析,针对民间借贷风险向正规金融体系扩散、企业经营风险向银行体系转移、市场风险向银行体系传染等情况,及时研究完善对策措施。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支行和各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悬空、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严惩欺诈和恶意违约行为,有效维护金融债权。

    (十五)切实维护好区域金融稳定。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支行和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建立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健全风险监测和防控机制,提高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对正常运转的存量贷款不改变或不变相改变贷款条件,不压贷、不抽贷。对符合信贷条件、但因外部原因导致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中小微型企业,各金融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满足其资金需求,不轻易延贷。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化解企业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六、积极服务企业,加强政策宣传与督查

    (十六)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支行和金融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动态掌握企业信贷和经济金融运行真实信息,特别是针对部分小微企业生产转型、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增加、应收账款增多等问题,积极帮扶企业破解经营困境、融资难题。同时,要深入、系统总结近年来支持中小微型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典型、推经验、推模式,大力推进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十七)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媒体等的沟通协调,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稳健货币政策、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了解政策、理解政策和形成合理的政策预期,为全面做好对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

    (十八)强化政策效果评估、督查。人民银行各县(市、区)支行要根据《转发上级行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通知》(甬银发〔2011〕96号)要求,对辖内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情况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加强政策激励和约束。同时,要加强对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职责和有关规定,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对重大可疑情况、重大案件线索、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


                               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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