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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宁波中支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甬银发[2012]26号)
甬银发(2012)26号号
发布于 2012/2/20 4:41:33 点击量: 26913


    四、强化民生金融服务,促进实现包容性增长

    (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切实改善首套普通住房信贷服务,在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上适当予以优惠,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积极支持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合理增长,促进扩大有效供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信贷支持。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切实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十一)积极做好“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工作。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加大消费信贷产品创新力度,积极培育新的消费信贷增长点,着力扩大居民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需求。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为中心,积极开办针对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妇女、农民工、农村青年、城镇就业和生活困难群众、残疾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的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完善贷款管理模式,不断扩大贷款覆盖面。创新担保方式和服务机制,拓展大学生“村官”融资担保能力。进一步落实银校合作协议,改进和完善助学贷款业务,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推进金融IC卡多应用试点,以“五·一服务卡”推广、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为契机,将金融IC卡多应用试点打造成惠民工程和暖心工程。

    五、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开放型实体经济发展

    (十二)全面深化贸易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深化县支局外汇主体监管试点工作,为实体经济企业办理各类外汇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扎实做好进口付汇改革,开展进出口核销改革,进一步简化合规企业进口付汇单证,取消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手续,便利企业贸易收付汇。推广出口收入存放境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探索建立银行国际收支辅导员制度,提高涉汇企业国际收支申报和核销效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发挥短期外债管理政策导向作用,对贸易融资业务发展较快、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商业银行给予短期外债指标倾斜。

    (十三)积极开展外汇管理创新试点业务。落实境内商业银行对外债权登记试点,拓宽“走出去”企业融资渠道。用好中资企业借用外债政策,引导中资企业按照国际商业模式借用外债,扩大辖区短债指标中中资企业短债的额度比例,加大对中资企业合理、真实的境外贷款需求的支持力度。全面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程序,促进外商直接投资便利化。推进地区外汇市场建设,帮助中小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鼓励银行探索开展外汇衍生业务,为企业量身定制汇率避险产品,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汇率风险。

    (十四)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加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宣传与推介,进一步做好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增量扩面”工作,促进进出口人民币结算均衡发展。深入推进资本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大力发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开立人民币保函和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便利企业境外投资、承揽工程;稳步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人民币市场发债等措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开展外商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和人民币外债业务,切实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在实体投资中的汇兑成本以及“货币错配”风险。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产品创新,积极探索个人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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