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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的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11]18号)
甬党办(2011)18号号
发布于 2012/5/12 3:17:18 点击量: 18365


    五、组织领导

    1、工作机制。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牵头抓总,主要负责制定重大政策、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制定引才目录和计划、组织开展海外引才活动、搞好海外人才服务等工作;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评审机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评审程序如下:

    (1)申报受理。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引才目录和计划,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按照各自职能,牵头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受理和资格初审,提出初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其中,市人社局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创业类人才、企业创新类人才和其他各类紧缺急需人才的受理和初审;市科技局负责各类科研院所创新类人才的受理和初审;市教育局负责在甬各类高校创新类人才的受理和初审。

    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的推荐申报也分别由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和市教育局负责并受理和初审,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应职能部门综合审定后,按规定渠道上报。

    (2)组织评审。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和市教育局对初选名单进行综合初审,提出面试人选;组织邀请市内外各类相应的高级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人才和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和面试,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3)审定资助。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人选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确定拟列入引进计划的入选人员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文并下拨资助经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因个人原因未履行协议,由各申报受理牵头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取消其享受的相应待遇。

    3、考核机制。制定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年度目标,把年度目标量化列入全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抓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计划、完善政策、落实措施、强化服务,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工作合力。制定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保证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和有效监管。建立引进人才资助绩效评估制度,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细则。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主题词:人才工作 海外人才引进计划 通知


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2011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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