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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监局转发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甬银监发[2011]214号)
甬银监发(2011)214号号
发布于 2012/6/16 3:11:00 点击量: 15725


市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省农信联社宁波办事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精神,巩固和扩大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成果,促进商业银行小型微型企业金融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现将《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辖内小企业现状和金融服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并遵照执行。

    一、坚定信心,切实帮扶小企业渡过难关
 
    近期,我市个别企业资金链断裂,出现了一些风险状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保持清醒,坚定信心,勇于面对困难和矛盾,切实帮扶企业渡过难关。要充分发挥信贷杠杆作用,切实帮助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变危机为机遇,绝不能出现因为银行抽资或压贷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影响社会稳定大局。要持续开展对困难贷款企业有关情况的排查摸底,做好分类处置和帮扶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边排查边帮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及时将排查情况报送我局。对排查发现的困难企业,该企业有3家以上贷款银行的,需指定牵头行,统一行动。对困难企业要尽量做到多重组、少破产,切实帮助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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