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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意见
甬党发(2013)12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于 2013/3/29 2:18:00 点击量: 45113


    (四)以“三创工程”推进企业协同发展

    1、加快小微企业创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专、特、精、新”特点的小微企业,壮大产业发展源头。配套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多方着力、系统研究逐步降低商务居家成本、破解发展瓶颈;充分发挥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作用,提高风险容忍度和创业企业成活率;建立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优先使用小微企业和列入《宁波市自主创新产品与优质产品目录》产品,推行报价扣除优惠措施,推行首购、订购和定向招标采购制度;规划建设一批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搭建完善空间载体。

    2、助推高成长企业创新发展。每年动态培育百余家具有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特点的高成长企业,带动宁波新兴产业发展。将高成长企业纳入全市技术改造、科技项目计划支持重中之重,提升创新能力;优化高成长企业中试开发、规模生产、示范应用条件平台及配套机制,加快成果转化;支持高成长企业明确发展战略、创新商业模式、强化管理实施,提高管理水平;鼓励高成长企业有效运用金融工具,充分借助上市等资本市场平台,加速做大做强;各地区各部门依据高成长企业培育名单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3、支持龙头企业争创一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技术水平高、市场规模大、组织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综合效益好特点的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联动发展。依托龙头企业牵头组织行业产业链技改、成立产业技术联盟,促进创新引领;推进龙头企业兼并重组、跨国并购,加速整合;支持龙头企业通过供应商本地化、组团开拓国际市场拉动中小企业发展,提升产业组织能力;突出龙头企业总部经济特征,强化品牌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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