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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条件及程序
发布于 2010/4/12 0:00:00 点击量: 5668


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企业为初创期或成长期,项目要符合《重点项目指南》范围;

    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4、申报项目的企业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5、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范围内;

    6、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8、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9、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申请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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