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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劳动局:关于受理2009年第一季度困难企业申报稳定就业补贴的通告
发布于 2010/4/12 0:00:00 点击量: 6220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第一季度困难企业申请稳定就业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09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报受理地点

   困难企业向其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

   三、申报表格名称和下载网址

   (一)申报表格名称
   1.《宁波市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2.《宁波市困难企业申请稳定就业补贴职工花名册》(电子文档)

   (二)下载网址

   网址:宁波市劳动保障网(http//www.nb12333.gov.cn)

   宁波就业网

   四、其他事项

   1.稳定就业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由企业按季申报,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已享受稳定就业补贴的企业职工不再重复享受甬政发〔2008〕63号文件规定社会保险补贴(含用工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

   3.各类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不列入稳定就业补贴政策的享受范围。

   4.对通过弄虚作假行为享受稳定就业补贴的企业,一经核实,要追回所有补助金额,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经办机构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机构名称
受理地点
咨询电话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海曙区鄞奉路187号人力资源市场
83867213
83867158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4楼
87451880
江东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江东兴宁路456号
87811393
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江北人民路272--1号
87353920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镇海工农路1号人力资源市场
86272597
北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北仑长江路1166号B座510室
86784040
鄞州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内
28830087
88225080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高新区江南路599号一楼大厅
8791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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