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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劳动局:关于受理2009年第一季度困难企业申报稳定就业补贴的通告
发布于
2010/4/12 0:00:00 点击量:
5996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第一季度困难企业申请稳定就业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09年5月5日至2009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二、申报受理地点
困难企业向其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
三、申报表格名称和下载网址
(一)申报表格名称
1.《宁波市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2.《宁波市困难企业申请稳定就业补贴职工花名册》(电子文档)
(二)下载网址
网址:宁波市劳动保障网(http//www.nb12333.gov.cn)
宁波就业网
四、其他事项
1.稳定就业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由企业按季申报,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已享受稳定就业补贴的企业职工不再重复享受甬政发〔2008〕63号文件规定社会保险补贴(含用工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
3.各类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不列入稳定就业补贴政策的享受范围。
4.对通过弄虚作假行为享受稳定就业补贴的企业,一经核实,要追回所有补助金额,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经办机构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
机构名称 | 受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 海曙区鄞奉路187号人力资源市场 | 83867213 83867158 |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4楼 | 87451880 |
江东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江东兴宁路456号 | 87811393 |
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江北人民路272--1号 | 87353920 |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镇海工农路1号人力资源市场 | 86272597 |
北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北仑长江路1166号B座510室 | 86784040 |
鄞州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 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内 | 28830087 88225080 |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 高新区江南路599号一楼大厅 | 87911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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