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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社局关于贯彻浙江省人社厅《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 2011/12/14 10:05:20 点击量: 1444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31号)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小微企业的用工行为,着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
  
     一、目标和要求
   
    根据浙人社发〔2011〕331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企业帮扶活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措施,指导督促小微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使全市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显著提高,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关系趋于和谐。到2011年底实现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2012年底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普遍签订劳动合同的目标。
  
     二、安排和措施
  
    (一)实施范围:本次专项行动针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小微企业(具体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号文规定),重点是建筑业、制造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
  
    (二)实施时间和内容
  
    1.排查摸底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春节前,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联合检查行动,以商贸服务业为突破口,重点检查小微企业是否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小微企业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2.深入开展阶段:2012年2月-6月,结合劳动监察春雷、春暖行动,以建筑业和制造业为突破口,重点检查小微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小微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3.查漏补缺阶段:2012年12月,结合劳动监察春雨行动,根据本地区劳动用工特点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查漏补缺。
  
    (三)主要措施
  
    1.调查摸底,明确目标。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区所属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充分发挥网络化作用,充分依托信息化平台,全面摸清辖区内小微企业性质、户数、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建立情况等底数,登记造册,要求每个网格内必须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台帐,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 广泛宣传,加强培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对维护小微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性,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小微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劳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对那些新注册的、当前存在和发生过违法行为的小微企业进行培训,力争到2012年底前对辖区内小微企业经营者轮训一遍,增强小微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诚信履约意识,促进小微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规范指导,有效服务。进一步完善“两网化”管理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目标责任制。2011年底前,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要建立并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挂点指导制度,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要针对本网格内微小企业调查情况,制定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的具体工作计划,实行责任包干、分户到人的挂点联系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在明确责任和任务的前提下,每月至少2次与网格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深入小微企业现场,大力推广劳动合同范本,指导小微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与职工协商确定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必备条款,帮助小微企业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与《劳动合同法》相配套的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解决一些小微企业和职工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不懂、不会、不愿签等问题。
  
    4. 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各地要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书面审查相结合,对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发送监察建议书或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实施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计划,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创优工作挂钩。各地要结合本地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统筹规划,进一步改进完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市局按照省厅模式建立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联系点制度(具体分工见附件),相关业务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具体联系工作,指导帮助和督促联系点认真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
  
    市局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执法评估,并将执法评估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也应适时对当地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执法评估,促进小微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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