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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业小企业金融服务实施意见
发布于 2012/7/9 10:33:56 点击量: 10360


    为进一步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引导辖内银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营理念,通过服务机制、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继续加大对小企业贷款的支持,确保年末实现小企业贷款“一个不低于”(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目标,结合《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9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银监会关于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主要精神,以深化小企业六项机制建设为抓手,以“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原则,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转变经营理念和调整发展战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履行责任,力争突破,着力解决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突出问题,实现小企业贷款满足率、覆盖率和服务满意率的稳步提升,促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构建从总行到分支行,到营业网点的多层次小企业授信专营机构体系。辖内分支机构要积极向总行争取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实现小企业业务专业化经营。已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银行,要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要求,使专营机构有规模、有资源、有市场,切实发挥专营机构的“专营”作用。对于设立“在行式”小企业专营机构的,其总行应相应设立单独的管理部门。

    (二)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建设,确保年末实现“一个不低于”目标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建设,按照四单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及资源配置力度。在信贷规模调控的政策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资源倾斜与支持,为小企业融资额度留出空间,对于小企业贷款安排专项信贷资金,满足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贷款需求,确保年末实现“一个不低于”的目标。

    (三)鼓励小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小企业金融服务

    小企业金融服务要加强核心竞争力建设,加强特色、品牌和服务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鼓励分支机构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进行小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根据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中小企业发债融资工作。

    (四)构建差异化管理体系,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尽职免责机制

    1.在进一步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和利率浮动空间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

    2.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梳理原有的规章制度,对于那些与小企业金融要求不符的、导致开展小企业业务变成“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操作规程,要进行彻底的修改重建。

    3.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全面制定小企业金融服务尽职免责实施细则,切实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以消除从业人员“不敢做、不愿做”的心理。

    4.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好财政部关于商业银行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的差异化支持政策,合理运用政策,及时核销。

    (五)开展银政、银企大联动,推进银银、银担、银信合作

    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政府等相关部门联动。如通过与各级团委、农机局、科技局等政府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创新小企业金融产品,开拓小企业金融服务面。

    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企业联动,搭建银企交流、合作平台。通过银企座谈会、产品展示会等形式,使银企之间建立广泛联系,增进合作机会,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效率。

    3.专营大中型企业且小企业贷款人力资源不足的,但信贷资金宽裕的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小企业贷款机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搭桥投放小企业贷款,实现辖内商业银行全员参与小企业贷款,开展银银联动。

    4.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开展合作,有效解决小企业抵押担保难、风险高,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等问题。

    (六)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专项服务活动

    根据市政府关于“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宁波银监局关于宁波银行业“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专项服务活动。如开展客户经理“走千家访万户”活动,对小企业和“三农”等薄弱环节进行摸底调研,主动上门服务;开展小企业扶持专项活动;与中小企业开展现场对接和网上交流活动;开展支持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自主创业专项活动等。同时,相关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开展城乡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业务,使众多无抵押无担保但有市场需求的、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获得银行融资。

    (七)加强媒体宣传与正面引导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与当地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宣传相关政策、传递政策导向,介绍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成功案例、传播先进经验。通过舆论引导,促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营造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良好氛围。各银行应当将媒体报道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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