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87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宁波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市外经贸局联系人:胡宏伟,电话:87178050;
市财政局联系人:章志成,电话:87188033。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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