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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海县委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于 2012/9/22 4:23:03 点击量: 16842

三、培育提升新兴与传统产业,增强区域竞争能力
18、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提升。培育6大新兴产业,着重支持新能源、生物医药、数控装备行业的发展;做强6大特色产业,重点做好模具、文具、汽配三大传统产业的转型发展。鼓励国内外优秀的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团队进入我县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充分发挥县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的作用,支持和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
19、鼓励专业性生产基地的发展。对新创建国家级、省级产业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5万元补助。对开展国家级产业基地复评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补助。对新创建国家级工业特色产业之乡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20、扶持特色行业专业协会发展。每年安排专项经费80万元,鼓励协会开展区域经济调研、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管理、宣传特色行业、开展行业共建活动、承担政府课题等。对协会和乡镇(街道)商会新组建的互助资金会,给予适当补助。对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在县内外设立展示中心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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