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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委关于实施“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的意见 (试行)
发布于 2012/9/24 10:24:39 点击量: 13103

      
       为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建设人才强区,全力打造质量新鄞州,根据《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鄞党办〔2011〕70号),现就实施“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5+5”产业、海洋经济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大力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鄞创业创新,重点资助一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的海外创业型高层次人才。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力争引进培育市级及以上“千人计划”人才100名,列入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200名,在我区创业创新的海外人才突破1000名。
二、引进对象
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每年在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团队):
(一)携带技术、项目、资金创办合办技术创新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并能实施产业化的领军人才(团队)。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高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二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团队)。
(三)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学术技术成果处于国际国内领先的水平,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其研究专业符合我区现代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科研人才(团队)。
(四)我区紧缺急需的其他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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