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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若干意见 甬党发〔2012〕147号
发布于 2012/11/22 3:31:28 点击量: 35104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成长潜力巨大的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市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是缓解资源要素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主动应对产业梯度转移、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的重要抓手,对于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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