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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委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决定
发布于 2013/1/24 3:25:43 点击量: 19863


    四、着力完善适应创新需求的人才支撑体系

    大力引进、培育各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创业创新的发展机制,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十七)加速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深入实施“3315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对入选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个人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引导院士、博士后及其领衔的创新团队向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集聚。依托各类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和专家工作室,加速集聚以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特级专家、钱江学者和甬江学者等为代表的领军型科技创新人才。到2016年,为宁波服务的两院院士超过70人,列入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人才分别达到40人和150人。吸引集聚金融保险、研发设计、商务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紧缺急需人才。积极推进柔性引才,创新政策和服务方式,鼓励以咨询、兼职、短期工作、人才租赁等方式参与我市重大科研活动,到2016年柔性引进外国专家6000人(次)以上。深入实施“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到2016年引进达800人以上。

    (十八)着力培养各类领军型人才。实施“国家特支计划”,推进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重点选拔培养50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序列和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150名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和500名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到2016年,实现自主培养院士零的突破,列入“国家特支计划”人才达到20人。通过重点学科及科研基地建设、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科研专项实施,扶持和培育一批有科研实力、有产业带动力的优秀创新团队。

    (十九)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针对港航物流、创意设计、新材料、海洋高技术等人才紧缺行业,鼓励校企通过基地共建、企业参与教学等方式,联合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每年培养各类高技能人才2万名。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办法,健全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政策。到2016年,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1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50家。

    (二十)推进人才发展平台建设。选择重点区域开展“人才特区”试点,在税收体制、职称评审、创业创新扶持、激励机制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打造助推科技人才创业创新的示范区。加快推进宁波“千人计划”产业园建设,鼓励支持重点园区和县(市)区创建国家、省级创业创新基地。新建一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留学生创业园、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中心等人才平台载体,强化专业咨询、技术转移、市场推广、融资支持等创业辅导功能,提升创新服务水平。

    (二十一)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加大创业创新政策扶持力度,对携带高新技术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在经费、土地、金融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优化大学生创业扶持机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创新。支持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科研项目,注重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强化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完善人才落户、子女就学、医疗保险等配套政策。开展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建造人才公寓政策试点,强化创新型企业的人才住房保障。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办法,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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