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宁波市委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决定
发布于 2013/1/24 3:25:43 点击量: 19646


    五、着力构筑创新驱动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

    加强对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指导,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深化重点领域体制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形成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强大合力。

    (二十二)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领导体系,强化整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制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健全工作体系,按照任务分工,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强化政策和制度创新,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建立以转型发展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办法,将强化创新驱动的各项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目标,突出创新发展能力的考核权重,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三)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精简、融资服务创新、资源市场化配置等改革,强化创业创新服务功能,减少对微观创新活动的干预。探索开展科技型企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争取国家“商事登记”制度试点,原则上取消所有前置审批许可事项,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和实收资本备案制,鼓励科技人员以自主科技成果和专利入股创办企业。鼓励和支持通过转让、许可等多种方式,促进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商用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努力构筑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创新投入财政经费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完善相关部门预算和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探索县(市)区推荐、企业推荐、社会机构推荐和政府战略部署相结合的项目发现机制,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管和评估机制,促进科技项目管理公开公平公正。推进科技评价体制及创新奖励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及科技奖励的同行提名制,建立和完善公开提名、实践检验、科学透明的奖励办法。

    (二十四)大力促进金融与创新融合发展。制定出台关于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建立政府引导的多元化创业创新风险投融资机制。发挥好5年总规模5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天使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对创新型初创企业实施投资。充实总规模1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各类创投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初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建立市县两级联动的科技金融担保风险池,加大对科技金融担保补贴力度。开展科技保险试点,鼓励保险公司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研究建立保险补贴机制,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防范化解产品研发与创新风险。加大扶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探索国家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新三板)试点工作,推动非上市公司到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中小科技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产品进行直接融资。鼓励政策性银行开展科技融资服务,支持商业银行成立科技支行,创新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等融资产品。支持组建面向中小微科技企业的科技金融担保机构,成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建立“投、保、贷、中介服务”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二十五)加大财政税收等扶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的整合、统筹和优化配置,制定支持创新类财政资金综合管理办法,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用足用好共性技术研发、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等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企业技改、技术研发和平台建设等,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财政资金引导效应。用足用好人才发展经费,重点用于海外引才、高层次人才引进、创新载体建设和人才奖励。切实落实企业技术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简化加计扣除项目登记程序,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其他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二十六)努力营造创业创新良好氛围。加强科研诚信和科学伦理教育,建立科技诚信体系和项目信用档案,加强信用监督,从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设立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奖,奖励在商业模式、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管理者。大力弘扬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创业精神,积极营造敢冒风险、尊重创造、宽容失败、公平竞争的创新文化。加强科学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