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1〕97号)和宁波市“三思三创”办《关于印发2012年市“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项考评办法通知》(甬思创办发〔2012〕16号)要求,宁波市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制定并印发《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培育”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评价办法》。
《办法》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分别进行评价。对各县(市)区,重点从各地开展的工作、入围企业质量和水平、企业提前达标情况等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设置入围企业年度考评平均通过率、工业销售收入平均增速、年度实际纳税平均增幅、新增授权专利、上市进度、新产品产值率、推荐企业入围率等7项定量指标,以及机制建立、管理服务、政策措施等三方面定性指标。对市级相关部门,则主要从建立相关政策机制、确保政策资源和要素向“高成长企业”倾斜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通过自评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宁波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评价结果,对高成长企业培育先进的地区和个人给予表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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